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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大會National Assembly   陽明山中山樓建築物屋簷圖片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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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大會行政組織圖

◎國民大會集會期間組織系統
1.國民大會集會期間組織計有主席團、秘書長辦公室、秘書處及警衛處
2.秘書處分為議事組、資料組、文書組、總務組、公共關係室、人事室、會計室、法制室
3.議事組包括:
 (1)議案科:議案整理、議事錄製作等。
 (2)主席團會議科:辦理主席團會議及大會議事行政及議程編擬等。
 (3)會場事務科:辦理各種會議服務、會場布置、代表出缺席及請假事宜。
 (4)準備科:議事文件點收分送、選票設計交印保管等。
 (5)速記科:會議記錄、會議初稿發行、出版正式會議紀錄等。
 (6)影音科:會議錄音、錄影及轉播會議實況。
 (7)印刷科:議事文件之打字排版、校對、印刷、裝訂等。
4.資料組包括:
 (1)資料編輯科:會議資料蒐集、編纂、印行與出版等。
 (2)資料處理科:個人電腦及週邊設備維護、多媒體議事系統維護等。
 (3)通訊系統科:國民大會會場資訊設備、多媒體隨選視訊系統使用服務等。
 (4)研究發展科:國大議事文書編製、公文管理系統、財產管理系統服務等。
5.文書組包括:
 (1)文牘科:文書撰擬等。
 (2)收發科:文書收發、印信典守等。
 (3)檔案科:檔案整理等。
 (4)研考科:公文系統規劃、研考業務等。
6.總務組包括:
 (1)營繕科:場地租借等。
 (2)膳食科:協辦膳食等。
 (3)庶務科:辦理採購等。
 (4)出納科:代表薪資等。
 (5)服務科:會場服務等。
 (6)交通科:車輛調度與管理。
 (7)住宿科:代表住宿等。
 (8)醫務科:代表看診服務。
 (9)警衛隊:辦理各項警衛勤務工作。
7.公共關係室包括:
 (1)新聞科:大會新聞採訪等。
 (2)接待科:貴賓接待等事項。
8.人事室包括:
 (1)報到科:代表報到宣誓等。
 (2)人力科:大會組織系統及員額等。
 (3)考核科:職員差勤管理等。
 (4)給與科:職員津貼保險等。
9.會計室包括:
 (1)第一科:辦理合約等。
 (2)第二科:辦理經費之審核及控管等。
 (3)第三科:辦理付款憑證作業等。
 (4)第四科:辦理公文簽核及綜合性業務等。
10.法制室:
 (1)國大相關法規之整理、籌編等。
 (2)國大相關法令之研究、諮詢事項。
11.警衛處負責各項警衛勤務等。

◎國民大會未集會期間組織系統
1.國民大會未集會期間組織計有國民大會秘書處、立法院副秘書長兼任召集人、執行秘書
2.執行秘書之下有議事組、資料組、文書組、公共關係室、總務組、行政室
3.議事組-立法院內部兼辦單位為議事處及公報處,負責:
 (1)辦理議程編擬、議案整理、選舉審查事務、會場事務、關係文書編印等議事程序事項
 (2)辦理會議速記、錄音、錄影、紀錄、編輯、發行、議事文書、印刷裝訂等事項
4.資料組-立法院內部兼辦單位為國會圖書館及資訊處,負責:
 (1)辦理圖書資料蒐集管理、編篡、印行、出版與應用、 (圖書館一人)
 (2)辦理網路系統、主機伺服器、電子郵件、電腦設備管理維護及資訊教育訓練與執行
 (3)辦理全球資訊網、資訊系統、應用系統之規劃、分析、建置、推動維護(資訊處一人)
5.文書組及公共關係室-立法院內部兼辦單位為秘書處,負責:
 (1)辦理文書撰擬、收發、分配、繕印、檔案管理、印信典守、研考等事項
 (2)辦理新聞發布、聯絡、接待、服務及參觀訪問等事項
6.總務組-立法院內部兼辦單位為總務處,負責:
 (1)辦理出納業務
 (2)辦理庶務、請購等業務
 (3)辦理修繕、財產保管、水電、車輛管理、環境清潔維護等業務
 (4)辦理警衛安全業務
 (5)辦理醫療及諮詢業務
7.行政室-立法院內部兼辦單位為:
 (1)人事處:辦理人事管理等項目
 (2)法制局:法制作業及諮詢業務等事項
 (3)會計處:辦理主計、會計、統計等事項
 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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